出版伦理
1 编辑职责
1.1 出版决策与责任
编辑依据学报的报道宗旨、编辑部条例及著作权法等内容,结合同行评议的结果,负责决定哪些文章应该发表在学报上,以及对所有发表在学报上的内容负责。编辑在做出出版决定时,可与其他编辑或者审稿人协商。编辑应保持学术记录的完整性,防止商业需求损害知识和道德标准,并始终愿意在需要时发表更正、澄清、撤回和道歉。
1.2 公平竞争
编辑应评估稿件的学术水平,不考虑作者身份。
1.3 保密
任何编辑人员不得向相应作者、审稿人、潜在审稿人、其他编辑顾问和出版商(视情况而定)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有关提交的稿件的任何信息。
1.4 披露、利益冲突和其他问题
未经作者明确书面同意,稿件中披露的未发表材料不得用于编辑自己的研究。通过同行评审获得的特权信息或想法必须保密,不得用于个人利益。编辑应确保广告、转载或其他商业收入对编辑决策没有影响。编辑应建立公平和适当的同行评审过程。编辑应回避处理因与作者、公司的竞争、合作或其他关系或联系而产生利益冲突的稿件。编辑应要求所有撰稿人披露相关的竞争、合作利益,如竞争、合作利益在出版后被披露,应予以更正。
2 评审专家职责
2.1 对编辑决策的贡献
同行评议有助于编辑做出编辑决策,通过与作者的编辑沟通,也可以帮助作者改进稿件。
2.2 及时性
任何被邀请的审稿人如果觉得没有资格评审稿件,或无法及时评审,应立即通知编辑,以便编辑与其他审稿人联系。
2.3 保密
收到被评审的任何稿件都必须视为机密文件。除非经编辑授权,否则不得向他人展示或与他人讨论。
2.4 客观性标准
评审应客观。对作者的个人批评是不可接受的。审稿人应以适当的论据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2.5 来源确认
审稿人应确定作者未引用的相关出版作品。任何陈述、观察、推导或论点之前的已有报道,应附有相关引文。审稿人还应提请编辑注意正在审议的稿件与他们个人所知的任何其他已发表数据之间的任何实质性相似或重叠。
2.6 披露和利益冲突
通过同行评审获得的特权信息或想法必须保密,不得用于个人利益。审稿人不应审阅具有竞争、合作或其他关系,或与稿件的作者、公司或机构关系而产生利益冲突的稿件。
3 作者责任
3.1 稿件标准
稿件的原始研究结果的作者应准确地叙述所做的工作,并客观地讨论其意义。基础数据应在稿件中准确地表示出来。稿件应包含足够的细节和参考文献,以允许其他人复制这项工作。欺诈性或故意不准确的陈述构成不道德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3.2 原创与抄袭
作者应确保其作品完全是原创的,如果作者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和/或文字,则应适当引用或引用。
3.3 一稿多投
一般来说,作者不应在一个以上的期刊或主要出版物上发表描述本质上相同研究的稿件。将同一稿件同时提交给多家期刊构成不道德的出版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3.4 来源确认
必须始终对他人的工作给予适当的承认。作者还应引用在确定研究工作性质方面具有影响力的出版物。
3.5 稿件的作者
作者应限于那些对所做研究的概念、设计、执行或解释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所有做出重大贡献的人都应该被列为合著者,并且所有合著者都看过并同意论文的最终版本,同意将其提交出版。稿件被接受后要求增加合著者需经编辑批准。
3.6 危害和人类或动物受试者
如果研究工作涉及化学品、程序或设备,且这些化学品、程序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任何不寻常的固有危险,作者必须在稿件中明确指出这些危险。此外,稿件应遵守世界医学协会(WMA)赫尔辛基宣言关于涉及人类或动物主题的研究的原则。
3.7 披露和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应在其稿件中说明可能会影响结果或其他实质性利益的冲突。应列出该研究的所有资助项目。
3.8 出版作品中的基本错误
当作者发现自己发表的作品中有重大错误或不准确内容时,作者有义务及时通知学报编辑,并与编辑合作收回论文或发表适当的更正声明或勘误表。